CFDA关于鼻喷雾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

 

    2015年5月18日,CFDA发布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人工血管接环等17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明确:鼻喷雾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,尚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不得继续使用。《通知》链接: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845/11966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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